武陵区总工会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武陵区总工会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区总工会是全区各级工会组织的领导机关,由中共武陵区委领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规定,区总工会机关的主要工作任务是:围绕大局,结合我区实际,指导全区工会工作;依照法律和章程,组织和指导全区各级工会履行工会“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的社会职能,开展工会各项业务工作,领导管理区总工会直属单位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区编办核定,区总工会内设股室4个,所属单位1个,全部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财务资产部)、基层工作部(女职工部)、劳动和经济工作部(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权益保障部4个科室。
所属单位分别是区法律保障工作办公室。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区总工会及其所属单位2018年所有收入、支出及专项资金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经费拨款。支出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专项商品和服务支持等专项资金;主要涉及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区总工会及其所属单位2018年收支总预算282.58万元。
1. 收入预算。2018年收入预算282.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82.58万元,占100%(其中,经费拨款282.58万元,占100%)。2018年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44.83万元,增长18.86%,主要是经费拨款增加44.8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工会经费的增加。
2. 支出预算。2018年支出预算282.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7.65万元,占80.56%;项目支出54.93万元,占19.44%。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247.5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67万元。2018年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44.83万元,增长18.86%,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55.4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2.5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247.55万元,占87.6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36万元,占5.44%;住房保障支出19.67万元,占6.96%。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较上年增加35.55万元,增长14.36%,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55.4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区总工会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27.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7.7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伙食补助费;公用经费16.30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工会经费、福利费、交通费、老干经费。
2. 项目支出:区总工会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54.93万元。其中事业运行经费54.93万元,主要用于市级劳模工资补差、工会经费、维权帮扶资金。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2018年区总工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82.58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44.83万元,增长15.86%,其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工会经费的增加。
总工会实行工会会计制度,没有涉及国有资产、政府采购和重点项目。
六、名词解释
1. 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 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 “三公”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4.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