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工资集体合同书
公司工资集体合同书
(参考文本)
年 月 日
企业名称(章):
经济类型:
法人代码:
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
企业方首席代表:
姓 名:
职 务: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职工方首席代表:
姓 名:
职 务: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协商双方代表名单
企 业 方 代 表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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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企业工资集体协议文本
为保障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其中乙方代表全体职工)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甲方建立以 为主、多种形式并用的基本工资制度。
其中:
对 职工实行岗位工资制;
对 职工实行结构工资制;
对 职工实行岗位效益工资制;
对 职工实行岗位等级工资制;
对 职工实行 制;
对 职工实行 制。
第二条 工资的支付:
(一)甲方应以国家法定货币形式支付给乙方工资,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关支付。
(二)甲方应按月支付给乙方工资,一般情况下每月 日为发放日,遇节假日和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三)乙方工资采用月工资和日工资相结合的形式。即乙方全勤时按月工资标准支付工资,也可以按日工资标准发放工资。
(四)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安排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提供劳动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规定支付乙方加班工资。
(五)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甲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给乙方工资。非因乙方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甲方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乙方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若乙方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六)甲方应当将工资支付给乙方本人。乙方委托他人领取工资的,受委托人在代领工资时,应当向甲方提供委托人签名盖章的委托书。乙方本人或受委托人在领取工资时,应当签名盖章。甲方应当提供乙方本人的工资清单。
第三条 乙方在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后认定为工伤的,其工资支付按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条 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的工资计发标准相关规定执行。
病假工资最低按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的 %计发。
第五条 参加生育保险项目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职工生育时,享受不少于 天的产假,难产、双胞胎按规定增加 天的产假,在产假期工资照发,哺乳期工资按产假的 %发给,生育发生的费用按 相关规定支会。
第六条 婚、丧、探亲假是指乙方本人可依法享受福利待遇的假期,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工资。
第七条 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是乙方的政治权利,受法律保护,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经甲方领导同意参加社会活动,应视为提供正常劳动,甲方应支付乙方正常的劳动应得的工资。
第八条 乙方工资总额的增长应与甲方实现利税、 上缴利税、销售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增长等经济效益指标增长相一致,二者之间的比例一般应掌握在1: - 。
第九条 乙方因本人原因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应当按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支付赔偿金,但每月支付的赔偿一般不得超过乙方当月的工资收入的 %。若扣除后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时,则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第十条 甲方按照规定为乙方缴纳五项社会保险。个人应缴部份,由甲方在乙方的月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一条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由于签订协议的环境和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难以履行时,本协议任何一方均可向另一方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协议的要求,并在提出之日起七日内双方进行协商。经协商一致后,由甲方在7日内将变更修改后的工资协议或解除工资协议的说明书,提交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
第十二条 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因一方过错致使协议规定义务未履行的,有过错一方除应立即履行协议外,还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本协议未明确的事项,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为准。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未明确规定的,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十五条 本协议经甲方与乙方协商同意,并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由协商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后成立。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日后内未提出书面异议即行生产。
第十六条 本协议有效期自二0 年 月 日起至二0 年 月 日止。本协议到期前 天,双方应召开会议协商,做好续订、修订工作。
第十七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市总工会各一份备案。
甲方(章): 首席代表(签字):
乙方(章): 首席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某国有企业(公司)工资集体协议文本
本协议经公司 届 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由总经理代表企业与工会主席代表职工签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政党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的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企业内部分配决定机制,保障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过 公司(下称甲方)和 公司工会(下称乙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定本协议。
第二条 甲乙双方决定工资时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劳动权利与义务相统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正常工作秩序,保持和谐稳定的原则。
第三条 本协议制定的工资条款对本公司在岗职工有效。职工个人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关条款,不得低于本协议制定的标准。
第二章 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水平
第四条 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健全劳动、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坚持公平性、公正性、公开性、激励性、竞争性的原则的同时,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
第五条 职工的工资水平,由甲、乙双方根据当地的社会平均工资和本企业经济效益协商决定,2008年在完成各项经营目标的前提下,职工年平均收入增长 %以上。
第六条 公司按照年度经济责任制指标分配下达给公司所属单位各单位分解成月度发放指标,逐级考核发放,直到班组。
第七条 公司所属各单位根据本协议和实际情况,在不违反国家政策和公司规定的前提下,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灵活多样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须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查、公司工会备案。
第三章 工资标准和分配形式
第八条 公司实行以年薪和岗位绩效工资为主、其余形式为辅的分配制度。公司领导按照公司的规定实行年薪制,中层及以下人员主要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
第九条 岗位绩效工资的构成由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和特殊支付工资三个单元组成。具体标准见《岗位绩效工资标准》、《档级划分标准》。
第十条 岗位工资是体现岗位相对价值,依据工作分析与岗位评价结果而设置的工资单元,并作为加班工资报酬计发基数(如低于 最低工资标准的,按 最低工资标准作为计发基数)。岗位工资原则上作为基本工资标准,具有保障、兼具激励功能。
岗位工资设 个岗级,每个岗级设 个档级。每岗级的 档为制度起薪点,新进人员,不论资历一律从本岗 档起薪。转正定级或试用期满的次年按照《档级划分标准》套入相应档级。按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生产操作(服务)岗位分为三个系列。管理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定在 -- 岗一档,培训期间的考核按照签订的离岗培训协议执行。培训合格竞聘上岗按所在岗位工资执行。
第十一条 绩效工资是依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的工资单元。以绩效考核为基础,按照岗位任职者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进行考核发放。绩效工资作为效益业绩工资标准,具有激励功能。
按照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人力资源部根据各单位的考核结果,核算并下达各单位绩效工资额度。
第十二条 特殊支付工资是支付职工加班加点工资、夜班津贴及其他需要特殊支付项目设置的工资单元。
根据公司要求,奖励、加班加点工资、夜班津贴列入特殊工资的项目支付。各类荣誉只能一次性奖励,不能在工资中增加其他项目。
第十三条 岗位绩效工资计算办法:
应发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特殊支付工资。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其它项目(防暑降温、取暖费、伤残津贴、女工费、抚恤金等)-代扣项目。
第十四条 日工资标准为岗位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
第十五条 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的劳动,单位支付职工的应发工资减“三险一金”后不得低于 市公布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章 工资的发放时间和支付办法
第十六条 公司实行月工资制,以人民币形式月底前支付给职工。
第十七条 当月工资根据上月经济责任制完成情况考核发放。岗位绩效工资实行动态管理,单位的月绩效工资总额与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结果挂钩,职工个人绩效工资收入与所在单位的绩效和个人绩效挂钩。
第十八条 职工领取工资,必须由本人签字,签收金额与实领金额必须相符;未经员工本人同意或授权,其他人一律不准代签、代领他人工资等。
第五章 职工奖金、津贴分配办法及加班加点工资待遇
第十九条 奖励基金按有关规定提取,用于奖励工作业绩突出的单位和职工。奖励基金要做到科学、合理、有计划的使用,突出奖励重点。
第二十条 夜班津贴按公司规定的标准发放。
第二十一条 单位安排职工加班时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计发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按300%计发加班工资。
第二十二条 平时加班由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安排调休或在次月绩效工资给予体现。
第二十三条 加班工资的发放,单位应就加班员工的岗位工资、日工资标准、加班天数、加班工资金额等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二十四条 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同级工会和职工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并及时安排调休。
第二十五条 加班加点工资以日工资标准为基数。
第六章 试用期及病事假等期间的工资待遇
第二十六条 新录用人员实行见习、学徒期工资标准,期满后执行所在岗位相应档级的岗位绩效工资,属于特种作业操作人员需取得上岗操作证。
第二十七条 新录用人员见习期间月工资标准:博士行 元,研究生 元,本科 元,大专 元,中专 元,见习期为 年。
第二十八条 新招收入人员熟练期间工资标准:试用期为 个月。
第二十九条 新招收和员学徒期间工资标准:所在岗位相应档级的岗位绩效工资的 %。
第三十条 病伤假工资支付规定:
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内,其工资按如下规定支付:
1、 天(含)以下,不扣减岗位工资,特殊支付工资按实际出勤天数支付,绩效工资按单位考核结果支付,原则上病休一天减发
%;满 的,停发当月绩效工资。
2、 天以上, 个月(含)以内的:
连续工龄 | 岗位工资支付比例% | 特殊工资 | 绩效工资 | |
工会会员 | 非工会会员 | |||
不满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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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 年不满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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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 年不满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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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 年不满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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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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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收入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3、因病或非因工负伤 个月以上的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4、超过医疗期的,按相关规定办理。
5、职工因工负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医疗期或医疗终结经本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需继续休息的,按照本人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收入发给工伤津贴。工伤评定等级后,享受相应规定的伤残待遇。
第三十一条 女工产假享受生育津贴时,单位工资停发;生育津贴外奖励的产假、晚育护理、晚婚婚假、行计生手术假休假期间,经公司工会审批确认后,岗位工资 %发放,绩效工资原则上按公司平均绩效考核工资发放。
第三十二条 探亲、婚假、丧假及其他假岗位工资 %发放,绩效工资按单位制订的考核办法发放,休假期间月工资收入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三十三条 职工在带薪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资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的300%标准,由单位从当月绩效工资中支付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第三十四条 事假、旷工期间以本人实际出勤天数计发岗位工资;事假期间的绩效工资原则按缺勤一天减发 %,旷工 天绩效工资停发。
第三十五条 经批准的外借人员、陪护人员岗位工资照发,绩效工资原则按照单位平均绩效工资标准发放。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违法犯罪被采取司法强制措施或行政拘留期间,停发所有工资。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或非因工死亡,当月应发工资全额支付,次月起停发工资。
第七章 职工保险及福利
第三十八条 公司根据国家政策和地方法规,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女工生育等社会保障并按照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基金及住房公积金。
第三十九条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参照同类企业并结合实际,对从事有害健康工作的人员享受营养保健费。标准按 号文件执行。
第四十条 职工因工负伤、致残、死亡以及患职业病,在治疗、疗养、伤残、死亡时,公司应按国家相关政策支付有关费用。
第八章 协议期限、变更、解除及终止
第四十一条 本协议自依法生效起,有效期为一年。甲乙双方均可在原工资协议期满前 日内,向对方书面提出协商意向书,进行下一轮的工资集体协商,新协议未签订生效前,本协议继续有效,直至签订生效或职工代表大会对此形成新的决议为止。
第四十二条 在执行过程中,遇有特殊情况时,双方都有权首先提出修改本协议的有关条款,经双方协商同意后,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条款作为本协议附件执行,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三条 任何一方提出协商要求时,双方应在 日内进行商谈,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协议内容。
第四十四条 本协议的履行、终止、争议处理及其法律责任,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有关条款执行。
第九章 监督检查和违约责任
第四十五条 甲乙双方成立监督检查小组,每半年组织监督检查小组联合检查一次,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签约双方,双方应认真研究和处理检查结果。
第四十六条 甲乙双方接受上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工会对签订履行工资协议的指导帮助和监督检查。
第四十七条 本协议生效后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依法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在协议有效期内,因一方过错致使工资协议未履行的,有过错的一方除应立即履行工资协议外,还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十八条 甲方违反工资协议规定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十九条 乙方违反有关规定,给甲方生效、经营和工作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负相应责任。
第十章 附 则
第五十条 本协议正本一式五份,经双方首席协商代表签字盖章后,报送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验登记,报市工会备案。审核通过后,协议生效。公司党委、行政、工会各执一份。
第五十一条 对本协议未予明确的事项,双方应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法律、法规、规章未予明确的,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五十二条 本协议签定前,须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第五十三条 本协议解释权归公司“集体合同协商委员会”。
公司首席代表(签字): 职工首席代表(签字):
企 业(章): 工 会(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某民营企业工资集体协议书文本
企业名称(盖章): 省 股份有限公司
经济类型:民营企业
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
职工人数:
甲方: 省 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首席代表:董事长
姓名:
联系电话:
乙方: 省 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
职工首席代表:工会主席
姓名: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 工资协议的内容:
1、经双方代表协商,职工劳动报酬根据职工工作岗位性质实行最低工资、计件工资、岗效工资和提成工资等四种工资制度。
(一)计件工资:生产车间职工按照工作量及劳动强度、生产环境等因素综合确定计件标准,按照月产品交库数实行计件工资。
(2)岗效工资:机关管理部门按照职工岗位性质制订岗位工资标准,依据月回款效益实行岗效工资。
(3)提成工资:销售部门职工根据市场情况确定提成比例,按照销售额实行提成工资。
(4)最低工资(兜底工资制):实行以上各种工资制度的职工出现月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时,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实行最低工资。
2、职工年工资总额达到 元,年增长 %;职工年人均工资水平达到 元,年增长 %。
3、企业以法定货币(人民币)形式,于每月 日向全体职工支付工资。如遇节假日或资金困难等情形时,可适当提前或推后支付。
4、因生产任务紧张,需要安排加班的应征得职工同意,在休息日安排加班应给予调休或按照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应按照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5、企业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支付职工在休假时间的相应工资待遇。
第三条 根据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原则,经双方代表谈判,商定如下:
(一)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1、企业有依法制订相关管理制度,并根据制度对职工进行考核、奖惩的权利。
2、有根据经济效益情况并经过平等协商后调整工资待遇的权利,但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二)职工的权利和义务
1、职工应遵守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努力提高业务技术水平,按照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2、因生产经营需要加班时,应积极支持并努力完成任务。
3、做到安全生产,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
第四条 企业破产或濒临破产以及发生重大自然灾害等情况,致使企业生产经营不能正常进行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提前终止本协议。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协议不能履行或部分条款不能履行,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的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法律责任。
2、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不能履行协议或一方受损害的,可不承担法律责任。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给双方造成损害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按国家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本协议与国家或地方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有抵触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本协议须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审议通过后方可签订,应在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后5日内以适当形式向全体员工公布。
第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确定,本协议一式四份,企业双方首席代表、劳动行政部门、上级工会各一份。
企业首席代表(签字): 职工首席代表(签字):
企 业(章): 工 会(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某合资企业工资集体协议文本
本合同由 公司工会委员会(以下简称“工会”)和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签订。
为了建立和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维护公司和员置的合法权益,把公司建设成为中国优秀的企业,锃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集体合同规定》及有关规定,经公司、工会双方通过集体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本合同是双方尊重员工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发展、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的共同准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本合同,并保证本合同的实施。
第二条 本合同规范劳动合冂竹理、劳动报酬、工作时问和休息休假、保险福利、劳动安全卫生和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
第三条 双方本着互本相尊重、互相支持的原则,在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的同时,促进员工敬业乐业,积极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
第四条 本合同生效后,将成为制定和修改公司相关劳动规章制度的依据。公司直接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决定,应当通过公示等形式告知员工,本合同适用于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的全日制员工,不含外籍及港、澳、台员工。
第二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五条 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劳动合同文本可选用劳动行政部门推荐的劳动合同范本或者曲公司自行拟定,并通知工会以征求其意见。公司依法与员工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与员工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关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的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的规定。
第六条 劳动合同的内容及其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应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第七条 员工劳动合同期限按照法律和公司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 年,无任何违反公司纪律的记录,年度工作表现评估分良好,员工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公司应当与该员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三章劳动报酬
第八条 工会同意公司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确定薪酬体系、薪酬级别、工资等级和工资分配原则和方式。
第九条 工资增长与企业利润挂钩。公司根据企业利润增长、市场物价涨幅,参照___公布的工资指导线及同行业工资水平,每年___月与工会集体协商下一年公司全日制员工工资整体增长的平均幅度,共谋公司和员工的同步提高。经双方协商确定的公司全日制员工工资整体增长的平均幅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十条 公司的最低工资标准高于 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公司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加班工资和夜班津贴。
第十一条 公司于每月最后一天以货币形式支付员工工资,遇法定节假日应提前支付。
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岗位需要,分别实行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和综合工时制。公司可以对员工的工作班次和休息日进行安排,但应保证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十三条 公司鼓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使员工的日常工作在规定的时问内完成。除特殊及紧急情况外,公司不鼓励员工超时工作。
加班时间须每天记录并根据实际考勤报告计算,公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政策的规定,提供加班补偿。工会同意公司安排在法定时间内的加班,加班安排须经员工及其主管协商,还须事先征得营运单位部门负责人的批准。
第十四条 公司根据公司制度还为符合条件的全职员工提供带薪年休假。符合条件的全职员工工作满 至 年每年享受 个工作日带薪年假,工作满 至 年每年享受 个工作日带薪年假,工作满 至 年每年享受 个工作日带薪年假,工作满 年以上每年享受 个工作日带薪年假。
第五章保险福利
第十五条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加保险并缴纳相关保险费。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由公司和员工分别按规定的比例承担。员工缴纳部分,公司有义务从员工工资中代扣代缴,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
第十六条 公司每年统一安排员工进行一次体检
第六章劳动安全卫生
第十七条 公司依法做好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并不断加强劳动安全保护措施,保护员工的安全。
第十八条 公司根据工种、岗位、劳动条件需要,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工会和员工应当支持公司加强劳动保护管理,配合公司检查、监督劳动保护情况。公司和工会有责任教育员工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员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规定,发生职工因工伤亡事故或出现危及职工劳动安全的重大事故,公司应及时通知工会,工会有权参与调查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国家规定及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第七章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
第二十条 公司遵守国家有关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实行对女职工的孕期、产期、哺乳期保护。
第二十一条 公司遵守国家有关女职工产假待遇的规定,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女员工生育,公司给予 天的产假。难产的增加产假 天。实行晚育(23周岁后生育第一胎)并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增加产假 天。
第八章合同的履行、变更和解除
第二十二条 当公司在特定情况下,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须通知工会协商代表。双方代表将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变更后的合同应按规定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备案。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特殊情况时,双方都有权提出变更修改的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后,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条款,作为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
第二十四条 当一方就本合同的执行情况和变更提出商谈时,另一方应予答复,并在 天内进行集体协商。但是,原先双方达成的基本原则与福利标准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原则上不做变更,除非法律另有强制性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九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生效后,公司和员工必须全面履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公司违反本合同给员工造成损害的,应按相应规定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员工违反本合同给公司利益带来影响和损失的,应当按相关规定和劳动合同承担责任,并应立刻纠正违约行为,挽回损失,消除影响。
第十章合同期限和终止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期届满,如公司、员工双方不能就续签合同事宜达成合意,则本合同到期届满自行终止。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本合同终止:
(一)公司被撤销、解散或依法宣告破产;
(二)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条款无法履行;
(三)本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工会方的集体协商代表经工会通过民主程序产生。
第三十条 员工协商代表参加集体协商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协商代表必须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保守在协商过程中知悉的公司商业秘密。担任本集体合同协商代表的员工,其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短于集体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集体合同期满。但因个人严重过失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除外。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的解释以中文版为准。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六份,公司持一份、工会持一份,报送劳动行政部门三份,上级地方总工会一份。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经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后七日内由公司负责将本合同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审查。自劳动行政部门收到本合同后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即行生效。
员工首席代表(签字): 公司首席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
1、公司方工资集体协商代表授权书
2、职工方工资集体协商代表授权书
3、工资专项集体协议
公司方工资集体协商代表授权书
委托人: (公司)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受托人:
职务: ,联系电话:
职务: ,联系电话:
职务: ,联系电话:
兹委托上述人员在我公司与公司员工协商签订本集体合同中作为我公司的集体协商代表。其中 为我公司集体协商的首席代表。
上述代表的权限为:参加本集体协商,提出、变更、修改我公司的协商条件;接受、拒绝员工方的协商条件:代表我公司参加本集体协商争议的处理;代理我公司在本集体合同上签字盖章等。
委托人(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职工方工资集体协商代表授权书
经工会组织推荐, 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确定 、 ……同志为 年度职工方工资集体协商代表,代表全体职工与企业方进行工资集体协商。
工会(章):
年 月 日
工资专项集体协议
根据《集体合同书》第九条的约定,双方同意:
1、2008年的公司全日制员工工资比2007年公司全日制员工工资平均增长 %。
2、2009年的公司全日制员工工资比2008年公司嵛日制员工工资平均增长 %。
区域性工资集体合同书
(参考文本)
第一条 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 工会(联合会)代表全体职工与 企业协会,就本区域内企业工资分配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协商双方经对区域内企业生产经营和经营效益状况分析与预测,结合其他相关经济因素,对照政府颁布的工资指导线,经平等协商,达成以下意见:
1、在上年度职工人均工资 元的基础上,本年度企业职工人均工资水平调整幅度不低于 %。
2、区域内最低工资标准: 。
3、职工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以及依法享受婚假、丧假、探亲假、年休假、计划生育假、产假,期间应视为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工资。
第三条 凡遇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修改或变更。
1、本合同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发生变化;
2、覆盖企业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
3、城镇居民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发生重大变化。
第四条 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提前终止合同。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双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2、协商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时,应按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3、协商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按国家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本工资集体合同有效期为一年,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前六十日内,双方应当重新签订职工工资集体合同。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 份,协商双方各一份,当地劳动部门、企业上级工会、覆盖企业各一份。
企业方首席代表: 职工方首席代表:
企 业(章): 工 会(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说明: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的协商主体企业方为区域的企业方面代表或者区域内各企业推荐的代表;职工方为基层工会联合会或者行业工会。
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方协商代表由企业管理组织法定代表人指派,首席代表由企业管理组织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委托的其他人担任。企业管理组织不健全的,由区域内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推荐,首席代表由全体代表推举。
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的职工方协商代表由区域职代会选举产生,首席代表由区域工会主席或其书面委托的其他人担任。未建立区域工会组织的,可由上级工会组织指导各用人单位职工民主推荐,并获本单位半数以上职工同意后产生,首席代表由全体代表推举。
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的双方首席代表委托书、外聘工资集体协商代表委托书、职工方工资集体协商代表资格认定书、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书、工资集体协商答复书、工资集体协商报告书、通过工资集体合同草案的决议、报审说明书等均参照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样本。
企业方首席代表:
姓 名:
职 务: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职工方首席代表:
姓 名:
职 务: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协商双方代表名单
企 业 方 代 表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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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工 方 代 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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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性工资集体合同覆盖企业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经济类型 | 法人代码 | 企业地址 | 职工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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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地餐饮行业工资集体协议
为发展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关于开展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劳社部发〔22006〕32号)精神和 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地餐饮行业实际,经餐饮行业协会与餐饮行业工会联合会双方集体协商代表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本协议依法签订,对协议双方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第二条 协商双方经对我区行业本年度经营状况分析及预测,结合全市同类餐饮行业及其它相关因素,参照本市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比照同行业并兼顾各企业人工成本状况,协商确定行业的岗位工资标准指导价位。
(一)工资分配制度:本协议覆盖企业均实行岗位工资加奖励制度。
(二)工资、福利标准:各企业参照以下岗位工资标准指导价位协商确定本企业同类岗位员工的岗位工资标准。各企业签订的工资协议中协商确定的同类岗位工资报酬标准,不得低于下列岗位工资标准指导价位的最低标准。
1、楼面经理,月工资为___元;
2、厨师长,月工资为___元;
3、面点(岗位),月工资为____元;
4、炒锅(岗位),月工资为____元;
5、凉菜(岗位),月工资为____元;
6、服务员,月工资为 元。
(二)本协议覆盖企业最低月工资标准为 元。
(四)本协议覆盖企业应建立考勤制度,设立全勤奖,企业内各岗位员工按照工时制度和考勤制度出满勤,可享受全勤奖;
(五)各企业的员工工资水平应随企业经营效益的增减相应浮动。2008年度,经营正常的企业,员工人均工资应增长增加 ―
%;经营不正常的亏损企业,应参考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协商制定措施,保证员工实际工资水平不降低。
(六)伙食补贴:凡员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各企业应按日为员工提供工作餐。
第三条 各企业应确定发薪日,并以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发薪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至发薪日前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第四条 企业因经营需要或特殊原因需要员工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履行法定的程序,并按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凡员工休婚、丧、产、计划生育假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各企业应依法支付其工资。
第六条 各企业应依照有关规定,按照员工工资总额的 %提取职工教育经费,用于员工的培训教育,提高员工素质。
第七条 各企业应依法为员工缴纳基本社会保险费。
第八条 行业工会联合会及各企业工会积极引导员工主动为本行业、本企业的发展献计出力,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支持本企业的经营,服从企业的管理,维护经营者的管理权威。教育员工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与经营者合作共事,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共同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第九条 凡遇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协议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协议:
1、国家或本市工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时;
2、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发生重大变化,影响企业员工实际工资水平较大时;
3、因外部因素致使企业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本协议中的部分条款难以履行时。
第十条 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协议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提前终止本协议:
1、企业被撤消、解散或依法宣告破产及频临破产:
2、因不可抗拒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时;
3、本协议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
第十一条 各企业违反本协议,给行业和员工造成损害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工会违反本协议,应按工会章程和工会工作条例承担未尽职责的责任。
第十三条 本协议签定或变更、提前终止,应提交行业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由工会联合会主席代表员工与行业协会法定代表人签字,报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后生效。双方均应严格遵守,认真履行。
第十四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围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本协议―式五份,协议双方各一份,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一份,上级工会一份,本协议自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生效。
第十六条 本协议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有效期为一年。
行业方首席代表(签字): 职工方首席代表(签字:
行业协会(章): 工会联合会(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各企业独立条款
各企业独立条款
本企业发薪日:每月 日。
本企业年度平均工资: 元。
本企业人均工资年增幅度 %
企业首席代表(签字): 职工首席代表(签字):
企 业(章): 企业工会(章):
本企业发薪日:每月 日。
本企业年度平均工资: 元。
本企业人均工资年增幅度 %
企业首席代表(签字): 职工首席代表(签字):
企 业(章): 企业工会(章):
本企业发薪日:每月 日。
本企业年度平均工资: 元。
本企业人均工资年增幅度 %
企业首席代表(签字): 职工首席代表(签字):
企 业(章): 企业工会(章):
本企业发薪日:每月 日。
本企业年度平均工资: 元。
本企业人均工资年增幅度 %
企业首席代表(签字): 职工首席代表(签字):
企 业(章): 企业工会(章):
某地服装行业工时工价定额指导标准工资
集体协议文本
为协调企业劳资关系,维护员工合法权益,促过企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 、 、 等法律、法规, (以下简称甲方)代表所属属企业业主, (下简称乙方)代表所属企业员工,在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六合区服装行业工序用时(以下简称工时)、工序单价(以下简称工价)定额指导标准集体合同。
一、本合同确定了羽绒服、牛仔裤、女式风衣三种基本款式共计192道生产工序的工时工价定额指导标准,其它服装品种及款式的生产工序工时工价定额标准可参照执行。
二、行业内各企业应以区服装行业工时工价定额指导标准为依据,结合本企业的实际,由企业业主与企业工会协商确定本企业具体的工时工价定额标准,签订工资集体协议。员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完成每月劳动定额任务后所得工资不得低于政府规定的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
三、甲方在员工按规定的数量、质量指标完成每日生产(工作)任务后,支付的工资定额标准应严格执行企业确定的工时工价定额标准。
四、员工在完成定额任务后,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超出部分,甲方须按企业工时工价定额标准支付报酬,在法定工作时间外超出部分,按加班加点工资支付。
五、当月工资结算后于次月发放。如确因经营困难,甲方经与工会协商,并征得大多数员工的同意,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适当推迟支付时间。
六、如遇政府调整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各企业须按本协议第二条的规定,调整本企业的工时工价定额标准。
七、如遇政府制定的本地区企业工资指导线提高,各企业应适时提高本企业的工时工价定额标准。
八、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年。
九、本合同签订后对行业内企业和员工具有约束力,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十、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和各自上级部门各执一份。
附:牛仔裤基本款式生产工序工时工价定额指导标准
甲 方: 乙 方:
会长(签字): 主席(签字):
行业协会(章): 行业工会(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