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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感动常德十大人物”推荐活动的 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6-11-01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街道,区直及驻区有关单位:

根据市文明办《2016年度“感动常德十大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感动常德十大人物”推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时间

2016年11月2-8日。

二、评选条件

武陵区辖区范围内的户籍人口和常驻人口均可参与评选。已受表彰的国家级、省级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已经被授予“感动常德十大人物”荣誉称号获得者、副科级以上干部(含副科级)不参加此交评选。各单位各部门要把推荐工作与“德城德星”推荐评选活动、其他评先评优工作结合起来,对“中国好人榜”好人、湖南好人、市区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德城德星”和国家级、省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五一劳运奖章获得者、优秀医务工作者、优秀教师、三八红旗手、杰出青年、优秀志愿者、美德少年和中央、省、市、区各级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的先进典型,可优先推荐。

三、工作要求

1、广泛宣传发动。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积极推荐人选参评。

2、严格审查把关。推荐单位要严格对照推荐条件对被推荐人进行审查,广泛听取各个方面的意见,并征求纪检、计生、公安等部门意见,重点审核推荐对象的道德品质和感人事迹。

3、及时推荐呈报。①被推荐人填写推荐表(见附件)一式三份,提供1500字左右事迹材料一份(并报电子文档)。推荐表、事迹材料均须由被推荐人所在单位(或社区)盖章。②被推荐人提交相关资料、证件:被推荐人近期2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5寸近期彩色工作、生活照各2张,并同时提交电子版;身份证复印件和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证件、奖项证书复印件;被推荐人是企业经营者(法人代表)的,须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利税指标证明。③各乡镇街道限推荐1-2名,区直相关部门限推荐2-3名,并于2016年11月8日前将被推荐人选的相关资料报送区文明办办公室(区委一号楼2503室)。

 

 

                          武陵区文明办

                         2016年11月1日


附件:

2016年度“感动常德十大人物”推荐表

姓  名


性别


年龄


贴照片处

籍  贯


职务


政治面貌


电  话


办公电话


工作单位


身份证

号  码



被推荐人

所在单位

意     见

 

 

 

 

 

 

         (盖章)

区县(市)

委宣传部门

或市直主管

部门意见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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