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感动常德十大人物”推荐活动的 通知
各乡镇、街道,区直及驻区有关单位:
根据市文明办《2016年度“感动常德十大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感动常德十大人物”推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时间
2016年11月2-8日。
二、评选条件
武陵区辖区范围内的户籍人口和常驻人口均可参与评选。已受表彰的国家级、省级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已经被授予“感动常德十大人物”荣誉称号获得者、副科级以上干部(含副科级)不参加此交评选。各单位各部门要把推荐工作与“德城德星”推荐评选活动、其他评先评优工作结合起来,对“中国好人榜”好人、湖南好人、市区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德城德星”和国家级、省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五一劳运奖章获得者、优秀医务工作者、优秀教师、三八红旗手、杰出青年、优秀志愿者、美德少年和中央、省、市、区各级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的先进典型,可优先推荐。
三、工作要求
1、广泛宣传发动。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积极推荐人选参评。
2、严格审查把关。推荐单位要严格对照推荐条件对被推荐人进行审查,广泛听取各个方面的意见,并征求纪检、计生、公安等部门意见,重点审核推荐对象的道德品质和感人事迹。
3、及时推荐呈报。①被推荐人填写推荐表(见附件)一式三份,提供1500字左右事迹材料一份(并报电子文档)。推荐表、事迹材料均须由被推荐人所在单位(或社区)盖章。②被推荐人提交相关资料、证件:被推荐人近期2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5寸近期彩色工作、生活照各2张,并同时提交电子版;身份证复印件和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证件、奖项证书复印件;被推荐人是企业经营者(法人代表)的,须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利税指标证明。③各乡镇街道限推荐1-2名,区直相关部门限推荐2-3名,并于2016年11月8日前将被推荐人选的相关资料报送区文明办办公室(区委一号楼2503室)。
武陵区文明办
2016年11月1日
附件:
2016年度“感动常德十大人物”推荐表
姓 名 | 性别 | 年龄 | 贴照片处 | ||||
籍 贯 | 职务 | 政治面貌 | |||||
电 话 | 办公电话 | ||||||
工作单位 | |||||||
身份证 号 码 | |||||||
主 要 事 迹 | |||||||
被推荐人 所在单位 意 见 |
(盖章) | 区县(市) 委宣传部门 或市直主管 部门意见 |
(盖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