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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 2020 年全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0-03-27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区县(市)、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和西洞庭管理、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工会工作委员会,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中央、省驻常企事业单位工会:

省委、省政府定于今年“五一”前夕召开全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隆重表彰一批自2015年以来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作出重大贡献,取得突出成绩的工人、农民、科教人员、管理人员、机关工作人员及其他社会各阶层人员。为认真做好我市全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范围

“湖南省劳动模范”授予企业职工、农民和其他劳动者,“湖南省先进工作者”授予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离退休人员原则上不参加评选,如有特殊贡献的可以参加。已故人员一般不予追授,但在评审过程中去世的可以追授。外国人、现役军人不参加评选。港澳台人员在湘工作满一年以上可参加评选。

二、推荐评选条件

湖南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必须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增强“四个意”、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本职岗位上奋发进取、拼搏奉献,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积极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一般应获得过市级以上表彰荣誉。

三、推荐评选名额

各单位推荐名额(见附表)。要充分考虑不同行业和领域的代表性,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归侨侨眷,妇女和少数民族人员应占一定比例。(各单位原则不推荐县处级干部,如有特别优秀的对象,由市委组织部统一推荐。)

四、推荐要求

(一)要突出五个注重:注重推荐坚守初心、对党忠诚、担当有为、作风务实、为民造福、清正廉洁的优秀基层干部;注重面向“创新引领,开放崛起”经济建设主战场,推荐世界五百强、中国五百强、民营五百强、2019 湖 南 100 强企业、省“五个 100”产业项目以及省 20 个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中的优秀职工和企业负责人;注重推荐科研成果突出、具有较高职称的知识分子;注重推荐打赢“三大攻坚战”的先进典型,积极对接同级组织、扶贫部门,推荐贫困户变成创新创业典型的优秀农民,推荐深入一线、吃苦耐劳、为民服务、业绩优良的优秀扶贫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员;注重推荐在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中听党指挥、主动担当、英勇顽强、不畏艰险、医技高明、无私奉献、业绩优秀的医护工作人员和基层工作人员。总之,我们在推荐人选时要按照推荐评选条件深查细照,严格把关,真正把那些政治信念坚定、道德情操高尚、工作业绩突出的杰出代表推选出来,确保推荐对象的政治性、先进性、代表性、时代性和影响力。

(二)严格履行推荐程序。推荐评选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权限和程序进行,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和时代性。各推荐机构负责就所有推荐对象征求公安、卫健等部门意见。其中,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村“两委”班子成员要按照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对统战人士征求统战部门意见;对农民工须征求县级以上工作所在地及户籍所在地意见;对企业负责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负责人,征求发展改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意见,对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同时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对非公有制企业负责人同时征求工商联意见,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企业用工规定,劳动关系不和谐,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无故拖欠包括农民工在内的职工工资,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未落实完成环保整改,存在偷税漏税、无照经营、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的企业,其负责人不能参加评选。

(三)推荐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下而上、层层选拔、好中选优,严格执行“两审三公示”程序。推荐人选必须经所在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居民会议、村民会议讨论通过等民主程序,在基层单位公示、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无异议后,由各推荐单位于 2020 年 2 月 20 日前将初审材料报市评委会,经初审并报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后,上报省里。

(四)要严肃评选纪律。请各地坚持原则,严守纪律,认真做好推荐评选工作,对于伪造身份事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取消相应名额,不得递补或重报。对在推荐评选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者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纪违法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这次推荐评选全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地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按要求做好推荐评选工作,具体推荐办法、上报流程以省正式文件为准。

 

(编  辑:刘映汝)

(审  核:谭紫丹)

(签  发:冯明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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